四川居民反映燃气费异常上涨一事迎来新进展。
4月20日下午,南都·湾财社记者从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官网获悉,对于当地民众反映的燃气费异常问题,成都经信局查明存在以估代抄、违规估抄问题,以及计费采集系统存在漏洞、燃气计费周期计价不规范等问题,尚未发现燃气表计量和质量、燃气质量、通过远程操控改变燃气表计量等问题,将责成燃气企业对核实多收的燃气费全额退款。
南都·湾财社此前报道,近期,川渝多地居民反映燃气费异常上涨,问政四川平台相关投诉剧增。相关投诉显示,成都等地民众反映燃气用量和费用同比上涨数倍,部分投诉者表示异常情况从更换燃气表后出现,质疑新表“跑得快”。而在3月22日,成都燃气曾发文通知上调燃气费,称预计每户月增支出约5元,但当地居民反映实际涨幅不止于此。编剧李亚玲通过微博反映其人在海南,成都家中却产生高额燃气费,决定将燃气表送检,引发热议。
对于民众质疑声,重庆市4月19日率先作出回应,责成重庆燃气集团全额退还错收多收燃气费,并对该集团党委书记予以免职。
随后,4月20日傍晚,成都市经信局也发布通报。根据通报,成都市12345热线截至19日共接到1996件燃气问题投诉。成都经信局称,根据调查核实,查明燃气企业存在以下问题:
一是存在以估代抄、违规估抄问题。在未上门或抄表遇到用户不在家时,存在违规估抄情况,且未及时与用户沟通核准实际数据,导致出现用户不在家、不用气但仍产生燃气费的问题。如,锦江区某用户反映燃气企业不到现场抄表、乱估费用,一个月多估收100立方米气费。经调查核实,燃气企业未经核实气表实际底数706立方米,按照估算791立方米进行收费,多收取该用户85立方米气费。目前,已责成燃气企业完成退费处理。再如,青羊区某用户反映被燃气企业多预估费用的情况。经调查核实,该用户2024年2、3月分别被估收气量39立方米、60立方米,比实际多收取75立方米气费,前期用户已按估收气量缴清费用215.82元。目前,燃气企业征得用户同意后,多收费用在后期气费中冲减。
二是计费采集系统存在漏洞,补录过程不透明。如,成都高新区某用户对其燃气欠费17290元提出质疑。经现场核查,加装于旧表上的数据采集系统存在功能缺陷,当用户月用气量超过1000立方米时,采集系统仅能回传后三位数,用户用气67个月实际使用燃气17812立方米,燃气企业收费系统显示却为12787立方米,累计少计算5025立方米。在更换新表时,燃气企业将多年漏抄数据一次性补录、一次性计费、一次性通知收取,数据补录过程不透明,且未与用户沟通说明。
三是燃气计费周期随意变化,计价不规范。燃气企业对同一小区甚至同一用户计费周期不统一,公示告知严重缺失,造成用户对计费规则产生质疑。如,双流区某用户最短计费周期1天、最长计费周期156天,导致该用户5个月气费一次性缴纳。再如,郫都区某用户2023年8月入住一房屋,直至次年3月才有人上门抄表,告知用户欠费1000余元。
四是解决群众诉求服务意识差,工作方式简单。部分燃气企业管理不到位,面对用户投诉时方法简单、敷衍塞责。如,龙泉驿区某用户气表远程回传系统故障,导致漏传用气数据4958立方米,燃气企业未主动上门核对用户数据,未及时发现设备问题并更换,以致用户居家4个月漏计燃气费超1.5万元,特别是燃气企业在未与用户达成一致情况下,为催缴费用采取停气措施。
成都经信局称,从目前调查核实情况看,尚未发现燃气表计量和质量、燃气质量、通过远程操控改变燃气表计量等问题。
成都市经信局称,调查工作还在持续深入,现已派出联合调查工作组入驻成都燃气集团等燃气企业,对相关问题进行彻底调查,并开展集中整治。同时,将开展燃气行业整顿提升行动,加强燃气价费监管,严厉整治不合理、不规范收费行为,全面推行燃气“阳光服务”。
采写:南都·湾财社记者 黄驰波